关于期末考试期间行政人员上班时间及班车运行时间进行调整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做好学期结束及期末考试工作,经学校研究,在期末考试期间(2012年1月6日至13日)对学院行政坐班人员上班时间及班车运行时间进行如下调整:
一、行政坐班人员上班时间调整为:
上午:8:30——11:30,下午上班时间不变 14:00——17:20
二、班车运行时间、班次调整为:
上午:8:00 市区—新区(监考教师)
8:30 市区—新区(行政人员)
10:50 新区—市区(监考教师)
11:30 新区—市区(行政人员)
下午:13:30 市区—新区(监考教师)
14:00 市区—新区(行政人员)
16:20 新区—市区(监考教师)
17:20 新区—市区(行政人员)
注:为了避免乘车人员拥挤现象,行政坐班人员、监考教师尽量按学院安排的班次时间乘车。
三、考试结束后,从2012年元月14日开始执行假期值班时间班次:
上午:8:00市区—新区(8:30返回) 11:20新区—市区
下午:14:00市区—新区 17:00本部—新区 17:20新区—市区
院 办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