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管理文件选编)》等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负责制订学校食堂(餐厅)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奖惩标准,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3.负责配合校国资处及相关部门完成学生食堂主、副食品原材料供应商库的遴选工作,严把食品原材料供应商资质关,保障食品安全。
4.负责食品原材料价格的市场调研和食堂(餐厅)的成本核算工作,保障食堂(餐厅)伙食价格的基本稳定。
5.负责定期召开学生伙委会,征求学生对伙食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学生与食堂之间良性沟通,不断改进提高学生食堂伙食和服务质量。
6.负责定期召开餐饮工作例会,做好餐饮管理服务中心和委托经营社会餐饮企业交流沟通工作,协调好工作关系,解决其实际困难,引导委托经营社会餐饮企业开展有序竞争,并做好社会餐饮企业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
7.负责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制定相关防范措施,同时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投毒等工作。
8.负责开展优质文明服务、餐饮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炊事技术(操作规范)的培训。
9.完成上级、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