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执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面向全体师生员工,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提供师生员工健康服务。
2.负责学校师生员工常见病的预防与诊治工作以及卫生所的日常管理。
3.负责学校传染病管理、疫情监控和报告工作。
4.负责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和每年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并建立学生、教职工健康档案,做好师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及时分析健康状况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5.负责全校在编教职工医疗保险的缴存与退保、部分教职工相关医疗费用报销、离休人员公费医疗管理。
6.做好我校学生每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的统计工作。
7.配合总务处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参与对食堂、超市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工作。
8.配合学校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有关活动,指导有关部门开展除“四害”、学校环境卫生的监督。
9.负责做好学校常见病、传染病和多发病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10.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学校举办大型活动(如运动会、新生入学军训等)应急医疗保障工作。
11.做好急救知识普及性宣传、救护员的培训、校园急救站的建立等校园急救教育工作。
12.接受省、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领导、监督和检查。
13.完成上级、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